近日,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、西藏证监局的指导下,西藏证券业协会组织召开辖区上市公司第二期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培训会。培训会上,中国上市公司协会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专家分别围绕上市公司合规发展、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行了授课。会议还重点传达了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(试行)》精神。辖区22家上市公司董事、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共计100余人参加会议。
会议对辖区2023年资本市场发展及监管工作进行了回顾,对独立董事制度改革进展进行了通报。2023年,西藏已有10家公司完成涉及独董制度改革的内部制度修订;召开1次独立董事制度改革专题培训会;建立了畅通的证监局与独立董事沟通渠道。
会议指出,独立董事制度改革平稳落地是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。目前辖区仍有12家公司尚未修订独立董事制度,1名兼职超过3家公司的独董还未进行调整。各公司应建立健全利益冲突防范机制,尽快按要求完成修订调整工作,确保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公正性,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良好的条件。独立董事在日常工作中要重点对财务会计报告、关联交易、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、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、薪酬等九大关键领域进行监督,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,尤其是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。
会议强调,证监会近日发布《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(试行)》(下称《意见》),《意见》围绕大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目标,将坚持把投资者利益放在更加突出位置、坚持立足国情市情、坚持全面从严监管和坚持系统观念作为总要求,从严惩业绩造假、防范绕道减持、加强现金分红监管和推动上市公司加强市值管理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。会议要求辖区各公司加强对《意见》的学习领会,牢牢守住不披露虚假信息、不从事内幕交易、不操纵股票价格、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“四条底线”,严格按照《意见》要求规范公司治理,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。
会上,西藏证监局还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、支持好公司做优做强、推动缺乏投资价值公司及时出清、强化优胜劣汰、优化上市公司结构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股票配资群,对证监会和辖区近期典型违法违规案例进行了通报。(田立民)